近年来,“盲盒”、“潮玩”风靡一时,一些热门IP玩偶更是“一娃难求”。火热的市场背后,一些不法分子则将贪婪的目光瞄准了流量红利,非法制假售假牟取暴利。前不久,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就公开开庭审理了一宗侵犯知名潮玩著作权案件,这个以亲情为纽带的家族式制假售假团伙,短短两个月,生产销售假冒知名潮玩就高达134万元。
在同堂受审的七名被告人中,既有夫妻、父子亲缘关系,也有老乡、朋友熟人关联,这个原本普通的家庭、社交关系网,竟构成了利益捆绑、分工明确的犯罪链条。
2025年7月,主犯张某看准了知名潮玩IP的市场热度,在未取得任何授权的情况下,为了非法牟利,不惜铤而走险精心布设了四个隐蔽窝点,大肆开展假冒潮玩的生产和销售业务。
依托亲属、老乡、朋友关系,该团伙搭建起完整的制假售假链条:主犯张某全盘统筹,负责原材料采购、销售渠道搭建与整体管控。老乡张某冉出资参与,负责整体生产安排与人员管理。老乡李某才协助生产调度、核对生产数量、配合出货工作。由老乡介绍的加工厂负责人彭某华负责假冒潮玩的充棉、封口深加工,以计件方式非法获利。张某朋友罗某主要安排工人缝制加工、跨窝点转运半成品,衔接各生产工序。张某妻子周某霞负责成品最终质检和缝制假冒品牌标签,刚大学毕业的儿子张某洲负责线上对接客户、接收订单、打包发货。
2025年9月16日,张某等7人被警方抓获,现场起获假冒潮玩成品1万余个,以及大量半成品、包装盒、配件、假冒标签等。经调查,该团伙累计生产假冒潮玩6.7万余个,按单个实际售价20元计算,整体非法经营数额约134万元,属法律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情形。
庭审中,控辩双方第一个争议焦点在于非法经营数额的认定。主犯张某辩护人提出,案涉金额应当以现场查扣的一万余个成品计算,并要剔除不良产品,不应当以加工费倒推整体生产数量。公诉机关则认为,依据加工费、销售记录、被告人供述、证人证言等系列证据,认定134万非法经营数额合法有据。
另一个争议焦点是各被告人在犯罪团伙中的地位作用。庭审中,七名被告人均表示认罪认罚,同时以主观恶性小、参与程度浅、属于从犯、家庭困难等为由,恳请法庭从轻处罚、适用缓刑。
经过公开开庭审理,法院依法判令被告人张某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其余六名被告人分别获刑10个月到1年3个月不等,并处罚金2万元到5万元不等,部分被告人依法适用缓刑。
法官说法
主持人:本案最终定性的是“侵犯著作权罪”,而不是连移送时的“假冒注册商标罪”,两个罪名有什么区别呢?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法官 刘伟:两个罪名保护的对象不同。假冒注册商标罪保护的是商标,防止消费者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侵犯著作权罪保护的是作品的独创性表达,防止他人未经许可复制使用作品。本案之所以定侵犯著作权罪,主要有两点考虑:一是涉案玩偶的核心价值在于其独特的美术造型,消费者购买的主要原因也是这个造型,而非仅仅因为贴了商标。二是部分查扣产品没有商标标识,部分标识与注册商标存在差异,如果定假冒注册商标罪,这些产品难以认定犯罪,无法全面评价犯罪事实。而鉴定意见已明确认定构成实质性相似,以侵犯著作权罪定罪证据更扎实,能够准确评价行为的本质。
主持人:案件审理过程中,不仅邀请了省市人大代表全程旁听,还邀请了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通过这次陪审,有什么切身感受?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廖莹:我本身在工厂做管理多年,这次参审感受最深的,就是法庭通过这个案件向社会传递了一个明确信号:保护创新、严惩侵权。东莞是“中国潮玩之都”,做玩具代工的企业很多。本案被告人中有正规经营者,也有代工商,因为法律意识淡薄触犯了刑法,一家三口同时受审,教训非常深刻。我想提醒做代工的企业主:接订单前一定要查验授权文件,不要以为只做代工就不担责,明知是假冒产品仍然加工的,同样可能构成犯罪。遇到拿不准的情况,可以主动向行业协会或专业机构咨询。恪守商业底线,合法诚信经营,才是对企业和家庭真正负责。
(记者:陈婉琳 袁伟星)
且看经济第一大省的这份“文化答卷”
【视频】《全域文明经纬度》第24期:关注车辆违停占道乱象
【视频】全域文明曝光台丨道滘违停乱象突出 禁停路段竟停满车
【视频】全域文明曝光台丨车辆霸占天桥出入口 寮步横坑居民过街通行难
【视频】全域文明曝光台丨石碣一路段车辆横向占道乱停 双车道缩水成单车道
2026年东莞市中考第二批次学校(公办中职、公办技工和公民办综合高中中职班)补录分数线公布
2026年7月30日《东莞新闻》
【视频】清积水除隐患 防蚊灭蚊不放松
【视频】公益活动趣味多 寓教于乐伴成长
【视频】桥头紧盯重点领域抓实高温天气安全生产工作